哈尔滨道里区检察院
时间:2017-11-18
来源:未知
作者:魏洪智
录入:道里区人民检察院
哈尔滨道里区检察院机构改革后创新"三项监督机制"
近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公安局道里分局对某派出所副所长庄某做出全局通报批评。该局局长在通报上批示“要吸取教训,各级领导一定要经常性的对民警手中工作进行督促检查,防止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此项通报批评是基于哈尔滨市道里区检察院与公安机关建立的案件通报机制以及该院发出的一份检察建议。
7月28日,该院在审查道里公局移送审查的沙某故意伤害强制医疗申请案时,发现2016年2月沙某曾因故意伤害被法院决定强制医疗,但道里分局对此决定未予执行,导致沙某再次实施故意伤害行为。对此,该院要求道里分局查清责任,依法对办理此案过程中存在的不作为、懒作为的相关人员做出处理。道里分局通过调查发现,对庄某强制医疗命令下达后,所领导应当及时检查民警的执行情况,对多次查找不到沙某及沙某不在决定书地址租住等情况,所领导应当及时下达补充命令或新命令,存在所领导跟踪问效、监督指导不力的问题。该案件给民警下达指令的所领导是庄某。
该院作为黑龙江省院内设机构改革试点单位,于8月份成立侦查监督部、公诉部、刑事执行检察部、控告申诉检察部、民事行政检察部、检务管理部、政治部、机关党委、行政管理部、后勤保障部10个内设机构。
“我院公诉部成立后,积极探索创新监督工作机制,与道里分局会签了《关于加强刑事案件办案质量实施意见》,制定了“ “案件通报”、“ 案件会商”、和“侦查员培养”三项工作机制。”该院主管刑事检察工作的副检察长兼任公诉部部长说。
通报机制对三种影响诉讼的侦查行为通报倒查责任,在通报中,明确案件、明确问题、明确责任人,由分局法制部门向局领导报告,由分局监察部门倒查责任,视不同情况作出处罚,并向该院书面通报处理结果。会商机制对四类案件进行侦诉会商,充分保障了公诉部对此类案件的实时监控、引导侦查。侦查员培养机制规定每期轮训四名侦查骨干。机制约定由道里公安分局选派四名业务骨干到检察院公诉部门轮岗培训,每期培训时间为一个半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