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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思路 能动履职

哈尔滨市检察机关民事检察部门“四项举措”精准助力溯源治理

时间:2023-10-13

来源:市院龙剑网

录入:李佳璐

审核:盛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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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哈尔滨市检察机关民事检察部门深入贯彻“工作落实年”活动要求,持续深耕主责主业,积极创新工作思路,不断深化能动履职,通过采取“四项措施”精准助力诉源治理。 

 

深化检法一体联动

有效提升监督合力

 

始终牢记为人民司法的职责使命,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监督理念,推动检法联动深入发展,有效提升监督合力。一是推动司法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围绕民事审判和执行案件信息共享,积极与法院沟通协商,初步建立案件信息共享平台机制,通过信息共享平台调阅民事案件卷宗200余件。二是建立检法联席会议机制。围绕民事案件证据认定、适用法律及办案程序等问题,与法院建立《检察联席会议工作机制》,与法院召开检法联席会议23次,促进民事诉讼监督与民事案件审理法律认识统一。三是完善民事检察窗口管理。制定《民事检察窗口管理制度》,充分发挥民事检察窗口的积极作用,利用民事检察窗口开展法治宣传13次,面向案件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50余次,为群众依法维权提供便利,不断提升司法为民工作质效。

 

 

严肃整治失信行为
引导社会诚实守信

 

主动承担社会诚信建设工作责任,将社会诚信建设贯彻民事检察工作始终,通过加强对基层院工作指导,助力构建公平守信的市场环境。一是建立联合惩戒机制。围绕依法打击、防止不诚信行为,指导各基层院民事检察部门与本地优化营商环境建设部门联合制定《依法打击、防止不诚信行为联动工作意见》,对失信行为线索实行双向移送,构建“民事检察+行政机关”的失信行为整治机制。二是作出民事检察诚信承诺。指导全市18个基层院建立《民事检察诚信工作制度》,面向社会公开作出民事检察诚信承诺,积极做好诚实守信的民事检察示范。三是依法办理失信行为案件。加大民事检察办案力度,对涉及不诚信行为的案件依法审慎办理,确保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准确,共办理涉及不诚信行为的民事检察案件30余件,以办案质效的提升引导社会民事主体依法诚实守信。

 

盯紧特定群体保护

助力根治涉薪难题

 

以民之所望为心之所向,关注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依法打击拖欠农民工薪资违法行为,有力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一是完善根治欠薪制度。制定《哈尔滨市检察机关民事检察部门支持起诉工作规定》,指导基层院与本地人社、住建等部门联合制定《关于建立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与司法行政机关联合下发《关于建立支持起诉与法律援助协作机制的意见》,积极构建以“我管”促“都管”的工作格局。二是依法办理欠薪案件。大力开展民事支持起诉专项活动,抓实民事支持起诉案件办理,高效办理涉农民工讨薪支持起诉案件170余件,涉及拖欠金额300余万元,帮助农民工依法维权。三是积极促成纠纷和解。以案件听证、释法说理和法治宣传促进和解,为拖欠农民工薪资纠纷的解决提供有效指引,共举行涉拖欠农民工薪资案件听证150余件,促成达成和解案件19件,最大限度促进案结事了人和。

 

关注基层法治问题

积极传递普法声音

 

以法制化建设为着力点,实行民事检察重心向基层下移,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推动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一是面向基层开展普法宣传。以“《民法典》宣传月”活动为契机,面向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18次,有力提升群众的法治意识。二是面向企业开展法治讲座。加强与哈尔滨市工商联的工作联络,多次选派民事检察业务骨干深入企业,重点围绕企业在合同签订和内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法治讲座,不断增强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意识。三是面向乡镇政府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针对在办理民事检察案件过程中发现的个别地方基层自治组织随意出具证明,对民事诉讼活动造成不当干扰的问题,指导基层院民事检察部门依法向属地乡镇政府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4件,及时督促问题整改,积极营造良好的基层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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