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定善用这笔救助金,好好供孩子上学
时间:2021-12-01
来源:道里区人民检察院
录入:李佳璐
审核:盛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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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定善用这笔救助金,好好供孩子上学……”

2020年,道里区人民检察院在审理一起交通肇事案件时发现,被害人赵某在哈尔滨市道里区某地段被逆向行驶的一辆摩托车撞伤,致赵某重伤二级。道里区人民法院判决原案被告人犯交通肇事罪,并判处有期徒刑,赵某随后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判决被告人赔偿赵某交通事故各项损失合计30余万,但因被告人无偿还能力,赵某至今未得到任何赔偿。
我院第八检察部得知该情况后,第一时间与赵某取得联系,并到赵某家中进行实地走访,发现赵某全家租住在一间仅有二十几平米的屋子内,家里生活十分拮据。第八检察部干警还到赵某所在社区了解了赵某家庭情况,得知赵某丈夫无劳动能力,女儿上小学,全家依靠赵某打零工生活,事故发生后,家里已经没有任何经济来源,因事故住院花费的医疗费用20余万元都是从亲戚朋友借款而来,因无力承担女儿上学费用,已经将女儿送到吉林乡下上学,生活极为困难。
第八检察部干警对赵某的遭遇都非常同情,经讨论一致认为,赵某的情况符合《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第七条第一项“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致重伤或者严重残疾,加害人死亡或者没有赔偿能力,无力通过诉讼获得赔偿,造成生活困难的”之规定,经向领导请示,决定给予赵某国家司法救助。道里区人民检察院主管副检察长也对这起案件十分重视,多次到区委政法委沟通协调,最终区委政法委同意给予赵某国家司法救助金5万元,该笔救助金现已发放完毕。第八检察部还将赵某的情况反映给道里区人民法院、社区等部门,号召社会各界各尽其力,帮助赵某家庭早日走出困境。
第八检察部也向赵某说明其有困难可以随时来院反映,道里区人民检察院将在提供法律咨询、就业机会、物资帮助等方面给予其进一步帮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