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里区院提起公诉的涉恶案件依法公开宣判
时间:2021-08-11
来源:道里区人民检察院
录入:李佳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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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里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
涉恶案件依法公开宣判
涉恶案件依法公开宣判

此次公开宣判的案件,是人民群众关注,反映强烈的恶势力团伙案件。纠集人为实现非法敛财目的,长期把持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并通过威胁、恐吓、辱骂等手段多次实施违法犯罪,为非作恶,欺压群众。
2019年1月,王某某、刘某甲在哈尔滨市某村,因挪车问题与被害人发生口角后离开现场。随后王某某、刘某甲纠集本次追诉被告人刘某乙、宣某某等人回到现场,使用事先准备的镐把等凶器将被害人打伤,并将被害人租用的面包车砸坏。案发后,王某某组织刘某乙、宣某某等人向公安机关变造虚假证言材料,成功逃避公安侦查。被告人宣某某和刘某乙应当知道与纠集人在一起是为了共同实施违法犯罪,仍按照纠集者的指挥参与寻衅滋事犯罪。
近三年来,道里区人民检察院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断取得新战果,有力打击和震慑了黑恶势力犯罪分子,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今年以来,道里区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工作始终保持力度不减、尺度不松,紧紧围绕上级部门扫黑除恶工作总体要求,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在精准上下功夫,深挖涉黑涉恶根源,进一步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的成果。